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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 申報及評審工作的通知

 

【AT】“2016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 開始申報(7月8日前截止)

主辦: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師分會

協(xié)辦:《建筑技藝》雜志社

申報時間:2016年5月9日-7月8日

“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是國內建筑創(chuàng)作優(yōu)秀成果的最高榮譽獎之一,該獎每兩年舉辦一次。“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自啟動以來,得到了廣大建筑設計單位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在建筑設計領域具有很高的聲譽和廣泛的影響力,對于鼓勵廣大建筑設計人員的創(chuàng)作熱情和探索精神,提高建筑創(chuàng)作水平,推進我國建筑文化的傳承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繁榮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受中國建筑學會委托,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師分會負責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的評獎活動。各項評審管理辦法由分會正副理事長、秘書處組成的組委會制定,并報學會批準。本屆活動協(xié)作單位為《建筑技藝》雜志社

“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關注以創(chuàng)作為核心的建成后的整體建筑品質,關注全專業(yè)的技術整合與藝術表達,強調創(chuàng)作貫穿于建筑設計的全過程。該獎項分為金獎和銀獎兩個等級,其中金獎獲得者將推薦參評“中國建筑學會建筑設計獎”

現(xiàn)組織啟動“2016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的申報評選工作,望各建筑設計單位仔細閱讀本通知及相關附件后,積極報名參加。

 

 

 

一、獎項設置

 

 

金獎:10項

銀獎:30項

入圍項目:若干

(最終獎項數(shù)量需根據申報項目的數(shù)量、質量情況確定,以嚴守學術立場、確保學術質量為基本原則,經評委會、組委會共同審議確定)

 

 

二、申報類型

 

 

A:居住建筑類

B:公共建筑類

C:城市設計類

D:建筑保護與再利用類

E:景觀設計類

 

 

 

三、申報條件

 

 

 

2015年7月8日之前竣工且未申報過本獎項的項目。

●申報單位應為中國建筑學會會員單位或項目主要設計人員為中國建筑學會會員(需要辦理入會的,請?zhí)顚憰T申請表(詳情請見:見附件2),并于6月10日之前提交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師分會辦理入會手續(xù))。

(詳細申報要求可參看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申報及評審條例(2016年第一次修訂版))

 

(以下摘自《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申報及評審條例(2016年第一次修訂版)》第四~七條)

第四條“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的申報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報項目在申報截止前應為已建成并竣工一年以上的工程。對于城市設計類的項目,需要在一年以上的時間內,獲得完整的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實施批準文件,并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相關審批文件的復印件,且局部地段已具備一定的實施效果。

2.已申報過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的不得再次申報。

3.申報單位應為中國建筑學會會員單位或項目主要設計人員為中國建筑學會會員(與建筑學會會員部張和平聯(lián)系(電話010-88082231),并說明屬建筑師分會推薦的建筑創(chuàng)作獎申報單位)。

4.申報項目按其排名順序注明主要設計人員及其主要負責的工作內容,主要設計人員不宜超過15人,不限制專業(yè)。合作設計項目的主要設計人員其中包括合作單位的設計人員(若有)。

 

第五條 合作項目需提交合作方共同簽署的申報協(xié)議。對于國內設計單位與境外設計公司合作完成的項目申報,國內申報主體單位應至少參與包括初步設計在內的各主要階段設計工作。申報單位應對合作單位、人員、設計分工等相關信息進行必要說明,如實反映設計合作、設計成果的真實情況,在得到相關各方的共同認可后方可參評,作為申報主體的國內設計單位、設計人因此有可能未能排在首位。對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分別由不同設計單位完成的國內合作項目,主體申報單位應對合作單位、人員、設計分工等相關信息進行必要說明,如實反映設計合作、設計成果的真實情況,在得到相關各方的共同認可后方可參評,作為申報主體的設計單位、設計人因此有可能未能排在首位。

 

第六條以國內設計單位為設計主體的境外項目需要在申報書的項目簡介中,對項目背景、依據的規(guī)范、標準及執(zhí)行情況做簡要介紹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以供評委會審議。

 

第七條  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在署名上無爭議,申請項目無工程質量事故,且無其他社會不良影響。

評審條例全文詳情請見(附件1)

 

 

四、申報材料

 

 

1.《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申報書》紙質版1份。

2.電子文件(光盤)2份,并在光盤上寫明項目名稱,內容如下:

(1)《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創(chuàng)作獎申報書》詳情請見:附件3)電子版。

存于一個名為‘申報書-項目名稱‘的word文檔。

(2)設計展板2張

展板上不應有任何形式的有關設計單位、設計人的信息(如名稱、照片等),違反規(guī)定者按無效材料處理,評審費不予退回

展板內建筑圖片(分析圖除外)應采用實景照片,不應采用效果圖

存放于名為’展板-項目名稱‘的文件夾。

應包括總平面、平面、立面、剖面、分析圖、彩色圖片、必要的說明文字等內容。

展板尺寸應為A0,均應提供分辨率不小于200像素/英寸的JPG文件。

展板應為豎版(需按照規(guī)定展板樣式制作,詳情請見:附件4),橫版不予受理。

另須提供一份壓縮版展板用以作為網評材料:每張展板的尺寸為600×848像素,不超過600KB的JPG文件。

(3)展板上所有單幅圖片

存放于名為’圖片-項目名稱‘的文件夾。各單幅圖片提供短邊不小于10cm,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英寸的JPG文件。

(4)設計說明

存于一個名為’說明-項目名稱‘的word文檔。

項目概況500字以內,設計特點800字以內。

(5)多媒體演示文件(不作為必備材料)。

存放于名為’多媒體-項目名稱‘的文件夾。

限5分鐘

(6)評審費匯款信息說明詳情請見:附件5)。

存于一個名為‘匯款-項目名稱’的文件夾。

 

 

五、提交申報材料日期及評審安排

 

 

附:申報時間及安排計劃

序號

內容

完成時間

1

提交評審材料(郵寄)及評審費(提交材料同時匯款)

5月9日-7月8日

2

整理材料、組織評審

7月 9日-8月7日

3

專家網上評審

8月8日-8月15日

4

專家現(xiàn)場評審

8月25日-26日

5

獲獎項目公示

9月 1日-9月20日

6

確定獲獎項目,上報中國建筑學會

9月21日-9月30日

 

(注:具體評審時間可能根據工作進展情況略有調整)

 

 

六、申報材料寄送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德勝門外大街36號德勝凱旋大廈A座427

郵編:100120

聯(lián)系人:李青青18911880577;魏濤 13513341407

 

 

七、評審費及匯款賬號

 

 

•每個項目2000元,并填寫匯款信息回執(zhí)表。

•匯款賬號

戶名:亞太建設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賬號:110908001310606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北京東三環(huán)支行(匯款用途注明:2016建筑創(chuàng)作獎)

 

 

八、聯(lián)系人

 

 

 

● 申報條款答疑: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師分會

朱學晨 010-88021016-6161;13426244266

● 加入中國建筑學會會員

會員辦理事應在建筑師分會秘書處備案后,與建筑學會會員部張和平聯(lián)系(電話010-88082231),并說明屬建筑師分會推薦的建筑創(chuàng)作獎申報單位。

● 申報材料管理:《建筑技藝》雜志社

朱曉琳 010-57368774,13581811993

魏星 010-57368778

 

 

權屬特別說明

 

 

組委會具有對評審材料在宣傳等非營利性目的活動中的使用權。

發(fā)布人:《建筑技藝》雜志社 | 發(fā)布時間:2016-04-26 | 點擊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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